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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高校

学校多渠道开展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教育活动

时间:2016年09月27日 信息来源:宁波大学 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新颁布的《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令2016年第40号)文件精神,维护学术诚信,促进学术创新和发展,近期,学校通过专题讲座、座谈研讨等方式开展学术道德规范系列教育活动,在校研究生近4千人次参与了学习活动。
    在学校层面,研究生院举办了三场学术道德规范专题讲座。9月13日,沈满洪校长新生第一课,重点强调研究生进行学术创新须以学术规范为基石,并通过案例详细讲解如何遵守基本的学术道德;9月21日,机械学院邓益民教授集中对自然科学研究生进行专题宣讲,重点解读教育部相关文件,从学术不端的定义、类型、根源和危害性等角度,提出了如何防范学术不端行为的方法;9月23日,人文学院周志锋教授就“为什么要强调学术道德规范、哪些行为有悖学术道德规范以及怎样才能做好学术道德规范”等方面向人文社科类研究生做了专题讲座,从语言学角度循序渐进地为同学们理清关系,加深理解,要求大家端正态度以避免学术失范行为的发生。同时,研究生院对各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负责人、研究生导师及研究生秘书等进行文件传达和培训;研工部通过研究生党员、团学骨干培训、研究生座谈会加强宣传,组织学习《研究生手册》等相关规章制度,修订奖助学金评定细则,特别对学生学术不端行为“零容忍”。
    在学院层面,主要通过新生始业教育、导师见面会、网站宣传等途径强化落实相关文件精神,提高研究生对学术道德规范的思想认识,自觉抵制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
    学校通过多层面、多渠道开展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系列教育活动,是对研究生学术诚信和学术规范教育的集中学习和动员,达到宣传到位、人人知晓的目的,倡导研究生在科研活动中应当遵循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严谨认真的治学态度,恪守学术诚信,遵循学术准则,尊重和保护他人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今后,学校作为学术不端行为预防与处理的主体,将努力建设集教育、预防、监督、惩治于一体的学术诚信体系,建立学风建设工作机制,完善学术治理体系,建立科学公正的学术评价和学术发展制度,积极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不骄不躁、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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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编辑:宁波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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